时间: 2024-03-27 03:52:59 | 作者: 产品中心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9家单位行政处分案信息,触及淄博市临淄鲁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膜案。
淄博市临淄鲁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膜案
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则
如不服本处分决议,可于收到本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