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11 03:05:32 | 作者: 新闻中心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音讯,近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发布2019年4-8月行政处罚状况。
吴兴分局表明,于2019年5月9日对当事人湖州鑫翔陶粒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无防渗漏办法的坑塘运送和存贮废水”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询。现查明,该单位破碎车间发生的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管道通向车间外的坑塘,经查询核实该坑塘无防渗漏办法。经对该无防渗漏办法坑塘内存贮的废水取样本查验测验,检测成果为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这三项目标均超越相关排放规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则,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45000(壹拾肆万伍仟)元整。
我局于2019年5月9日对当事人“使用无防渗漏办法的坑塘运送和存贮废水”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询。现查明,该单位破碎车间发生的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管道通向车间外的坑塘,经查询核实该坑塘无防渗漏办法。经对该无防渗漏办法坑塘内存贮的废水取样本查验测验,检测成果为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这三项目标均超越相关排放规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则,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的规则,决议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45000(壹拾肆万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