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04 21:53:32 | 作者: 新闻中心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期,海安交警对10月1日-28日期间全市工程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情况做了梳理分析,现将我市交通违法较多的工程运输公司进行曝光,请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加强自身管理。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物运输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有运输单位的车辆出现超限超载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物运输车辆超过本单位货物运输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违法来得到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者违法来得到的不足二万元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平安出行,安全到家,是幸福生活的根源和保障。请广大工程运输企业及从业驾驶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主动拒绝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争做安全文明行车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