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8-07 22:54:32 | 作者: 新闻中心
本报聊城5月10日讯(记者 焦守广) 近来,东昌府区食药监局对外发布4月份行政处分案子信息揭露表,共12起案子,触及的企业和个人别离因食物药品安全问题遭到处分。
信息揭露表显现,这12起案子别离为:东昌府区鑫忆品香炒货利民东路店运营无标签预包装食物案;山东福吉食物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食物案;聊城市东昌府区锦盛达乳制品有限公司出产不合格食物案;曹金祥无《药品运营许可证》运营药品案;侯营镇杨庄村卫生室直接触摸药品人员未进行健康查体并树立健康档案案;沙镇大张糖坊村卫生室未树立查验记载准则运营药品案;沙镇镇大张李老庄村卫生室未树立查验记载准则运营药品案;山东好美思康宁大药店有限公司第十七店无证运营药品案;聊城华源大药店有限公司十七店从不合法途径购进药品案;古楼办事处母向卫生室未树立健全实在、完好的药品购进检验记载案;李振洲无《药品运营许可证》运营药品案;东昌府区沙镇第二卫生院运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在此次处分中,其中有9起触及医药范畴相关,包含无证运营药品、不合法途径购进药品、运用过期医疗器械等。信息显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地食药监局对以上违法企业和个人别离依法处以罚款、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分,以上违法企业和个人现在均已自动实行处分。回来搜狐,检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