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24 21:33:17 | 作者: 新闻中心
依据《废钢铁加工职业准入条件》等标准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则,经专家审阅、现场核对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契合《废钢铁加工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批)、契合《废纸加工职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契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职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契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职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契合《新能源轿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职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以及改变、吊销相关职业标准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5 契合《新能源轿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职业标准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