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9-16 21:30:06 | 作者: YOO棋牌平台/技术文章
1.本实用新型涉及环氧树脂有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
2.环氧树脂在涂料中的应用占较大的比例,它能制成各具特色、用途各异的品种,环氧树脂需装在吨桶中,再由吨桶将环氧树脂主送到各个地方,ibc吨桶是指ibc中型散装容器,是现代仓储、运输液体产品的必备工具,集装桶由内容器和金属框架组合而成,可以大副降低生产、储存、运输、操作成本,经检索,发现现存技术中吨桶转运车的典型如公开号为cn9.5,一种固化剂吨桶转运装置,包括转运车,转运车上设有对称设置的两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内设有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的第一导向块和第二导向块内分别设有第一导向杆和第二导向杆,第一导向杆和第二导向杆之间设有丝杆,丝杆上设有滑块,滑块两侧与第一导向杆和第二导向杆之间均设有垂直于丝杆的第三导向杆,丝杆与转运车底部之间设有旋转驱动机构,通过丝杆旋转使滑块将旋转变为直线运动,两组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在对称倾斜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内移动从两侧夹紧吨桶,避免转运过程中吨桶内的固化剂晃动引起吨桶整体倾倒和人员撞击风险,快速转运,提高了固化剂的生产效率。
3.综上所述,当环氧树脂装进吨桶中需要转运时,吨桶体积过大和重量过重就不便于人为将环氧树脂吨桶搬运到转运车上,而且在装有环氧树脂的吨桶移动到转运车上时,由于转运车受力不均可能会有侧翻的风险,现需要一种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解决上述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当环氧树脂装进吨桶中需要转运时,吨桶体积过大和重量过重就不便于人为将环氧树脂吨桶搬运到转运车上,在装有环氧树脂的吨桶移动到转运车上时,由于转运车受力不均可能会有侧翻的风险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包括底板、支撑板和凹槽,
6.所述底板底部固定连接有驱动轮和第四液压缸,且第四液压缸设置在驱动轮的外侧,同时第四液压缸的底面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底板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有护栏;
7.所述支撑板固定连接在底板的顶面靠近左侧处,且支撑板的右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缸,同时第一液压缸远离支撑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推板;
8.所述凹槽开设在底板的顶面靠近右侧处,且凹槽的内壁上设置有转动机构,同时转动机构的顶面转动连接有丝杠,所述丝杠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转轴,且第二转轴的顶部贯穿第二支撑架固定连接在电机的输出端上,同时电机固定连接在第二支撑架上,所述第二支撑架的底部固定连接在转动机构上,所述丝杠上贯穿设置有丝块,且丝块远离丝杠
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架,所述第一支撑架的内侧固定连接有第三液压缸,且第三液压缸的内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推板。
9.优选的,所述第四液压缸和固定块均设置有四个,且四个第四液压缸关于底板的中心线.优选的,所述第一液压缸和第一推板构成伸缩机构。
11.优选的,所述转动机构包括第一转轴、圆盘、齿轮、第二液压缸和齿条,且第一转轴转动连接在凹槽的内底部上,所述第一转轴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圆盘,且圆盘的顶端转动连接有丝杠,所述第一转轴贯穿固定有齿轮,且齿轮通过齿条啮合连接有第二液压缸,同时第二液压缸远离齿条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凹槽内壁上。
13.优选的,所述第三液压缸和第二推板均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三液压缸关于第一支撑架的中心线对称设置,同时第三液压缸和第二推板构成伸缩机构。
15.(1)设置有第三液压缸和第二推板,第三液压缸推动第二推板就方便将吨桶进行夹持,电机和丝杠可以使吨桶在被夹持固定以后,和丝杠上的丝块同时移动上升,并且设置有转动机构使丝杠旋转,方便将吨桶提升以后旋转角度,这样做才能够便于将体积大且重量重的吨桶转移到转运车上;
16.(2)设置有第四液压缸和固定块,第四液压缸可以带动固定块进行伸缩,当固定块的底部和地面相接触时,控制第四液压缸停止伸缩,这样做才能够提高转运车在夹持转动过程中的稳定性;
17.(3)设置有第一液压缸和第一推板,通第一液压缸带动第一推板进行伸缩,可将第一推板移动,这样当装有环氧树脂的吨桶需要从转运上卸下时,第一推板可推动临近第一推板的吨桶移动到便于夹持吨桶的位置。
23.图中:1、底板,2、驱动轮,3、第四液压缸,4、固定块,5、护栏,6、支撑板,7、第一液压缸,8、第一推板,9、凹槽,10、转动机构,1001、第一转轴,1002、圆盘,1003、齿轮,1004、第二液压缸,1005、齿条,11、丝杠,12、电机,13、第二转轴,14、丝块,15、第一支撑架,16、第三液压缸,17、第二推板,18、第二支撑架。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25.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如图1和图2所示,底板1底部固定连接有驱动轮2和第四液压缸3,且第四液压缸3设置在驱动轮2的外侧,同时第四液压缸3外侧面螺纹连接有固定块4,第四液压缸3和固定块4均设置有四个,且四个第四液压缸3关于底板1的中心线的底部和地面相接触时,控制第四液压缸3停止伸缩,这样能大大的提升转运车在夹持转动过程中的稳定性,底板1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有护栏5,支撑板6固定连接在底板1的顶面靠近左侧处,且支撑板6的右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一液压缸7,同时第一液压缸7远离支撑板6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推板8,第一液压缸7和第一推板8构成伸缩机构,通第一液压缸7带动第一推板8进行伸缩,可将第一推板8移动,这样当装有环氧树脂的吨桶需要从转运上卸下时,第一推板8可推动临近第一推板8的吨桶移动到便于夹持吨桶的位置。
26.如图2、图3、图4和图5所示,凹槽9开设在底板1的顶面靠近右侧处,且凹槽9的内壁上设置有转动机构10,同时转动机构10的顶面转动连接有丝杠 11,转动机构10包括第一转轴1001、圆盘1002、齿轮1003、第二液压缸1004 和齿条1005,且第一转轴1001转动连接在凹槽9的内底部上,第一转轴1001 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圆盘1002,且圆盘1002的顶端固定连接有丝杠11,第一转轴1001贯穿固定有齿轮1003,且齿轮1003通过齿条1005啮合连接有第二液压缸1004,同时第二液压缸1004远离齿条1005的一端固定连接在凹槽9内壁上,第二液压缸1004带动齿条1005移动,齿条1005再带动齿轮1003转动,这样齿轮1003就可以带动第一转轴1001和圆盘1002同时转动,通过转动机构10 的转动可以带动丝杠11转动,从而可以在不同的角度将吨桶夹持,丝杠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转轴13,且第二转轴13的顶部贯穿第二支撑架18固定连接在电机12的输出端上,同时电机12固定连接在第二支撑架18上,电机12、第二转轴13、丝杠11和丝块14构成转动机构,电机12带动第二转轴13和丝杠11共同转动,丝杠11带动时丝块14上下移动,方便丝块14带动第一支撑架15上下移动,第二支撑架18的底部固定连接在转动机构10上,丝杠11上贯穿设置有丝块14,且丝块14远离丝杠1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架15,第一支撑架15的内侧固定连接有第三液压缸16,且第三液压缸16的内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推板17,第三液压缸16和第二推板17均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三液压缸16关于第一支撑架15的中心线对称设置,同时第三液压缸16和第二推板17构成伸缩机构,第三液压缸16带动第二推板17伸缩,方便将吨桶夹持固定。
27.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时,当大型车辆将装有环氧树脂的吨桶运送到转运车上时,将护栏5上翻并将护栏5通过锁扣固定,控制驱动轮2移动到下一个地点,到了目的地之后,打开护栏5上的锁扣,使护栏5下翻,控制第四液压缸3带动固定块4进行伸缩,当固定块4的底部和地面相接触时,控制第四液压缸3停止伸缩,这样做才能够提高转运车在夹持转动过程中的稳定性,然后控制第一液压缸7推动第一推板8移动,使第一推板8推动临近第一推板8的吨桶移动到便于夹持吨桶的位置,然后第二液压缸1004带动齿条 1005移动,齿条1005的移动使动齿轮1003转动,这样齿轮1003就可以带动第一转轴1001和圆盘1002同时转动,接着启动电机12,电机12带动第二转轴 13和丝杠11共同转动,丝杠11带动时丝块14和第一支撑架15共同上下移动,当第一支撑架15移动到方便将吨桶夹持的位置后停止移动,接着第三液压缸16 推动第二推板17伸缩,使第二推板17将吨桶夹持固定住,接着控制第二液压缸1004带动齿条1005向回移动,齿条1005的移动带动齿轮1003转动,使圆
盘1002和丝杠11再次共同转动,然后电机12控制丝杠11反向转动,使丝块 14带动动第一支撑架15和吨桶同时向下移动,当吨桶的底部接触到地面之后,第三液压缸16带动第二推板17向第一支撑架15的方向挪动,就松开了吨桶,完成了整个操作环氧树脂吨桶转运车的过程,本说明书里面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28.术语“中心”、“纵向”、“横向”、“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指所指的装置或元件一定要有特定的方位、为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内容的限制。
29.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做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